课 程 设 置
一、作息时间:
上午:8:40—11:50,四节课,每节课40分钟。
下午:13:15—15:40,三节课。(15:40以后学生自主活动。)
二、晨会《文化与心理》内容: 英语听力、汉语听力、中国文化、留学生活指南、交往心理。
三、课程系列:
课程类别 |
课程组织 |
科目数 |
具体科目 |
课时/周 |
必修课 |
语言1 |
1 |
汉语 |
5 |
语言2 |
1 |
英语 |
5 |
数学 |
1 |
数学 |
5 |
体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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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选修课
(五大类) |
人文 |
5选2 |
中国历史 |
4(每门2) |
世界历史 |
政治经济学 |
人际交往心理 |
趣味中文 |
实验科学 |
9选3 |
高一数学提高 |
6(每门2) |
高二数学提高 |
高一物理提高 |
高一化学提高 |
计算机设计 |
科学与环境 |
地理与天文 |
生命科学 |
人体生理与医学初步 |
艺术 |
3选1 |
绘画 |
2(每门2) |
音乐欣赏 |
钢琴 |
外语 |
7选1 |
英语阅读理解 |
2(每门2) |
英语听说 |
外教SAT辅导 |
外教英语 |
外教日文写作 |
基础日语 |
日语入门 |
HSK与中文写作 |
4选1 |
HSK初级考试 |
2(每门2) |
HSK中级考试 |
HSK高级考试 |
中文写作 |
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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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课时/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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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考 勤 与 升 留 级 制 度
一、考勤制度
1. 凡列入课表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均属考勤范围之内。
2. 学生因事不能到校,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情况特殊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 病假需出具医院或学校卫生室的证明,也可凭学生的病史记载或家长出具的病假证明。
4.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校或不到校者,所缺课程均作旷课处理。
5. 上课迟到累计三次计一次旷课,旷课次数达到全部课程三分之一课时数及以上者,即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6. 学校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公示,对违纪多次而不知改正者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累计三次,作退学处理。)
7. 一学期内因病假、事假所缺课时数达到学期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或以上者,即不得参加期末考试。(特殊情况需经国际部主任批准。)
8. 学生病假、事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班主任必须向教导处报告,由教导处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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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升留级制度
1.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需要参加补考。
2. 主科学年总评不及格者,补考成绩决定其升留级。补考时间在下学期开学初。副科没有补考。
3. 补考后主科两门不及格;或主科一门,副科两门不及格,予以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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