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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设 置

一、作息时间:
  上午:8:40—11:50,四节课,每节课40分钟。
  下午:13:15—15:40,三节课。(15:40以后学生自主活动。)

二、晨会《文化与心理》内容: 英语听力、汉语听力、中国文化、留学生活指南、交往心理。

三、课程系列:

课程类别 课程组织 科目数 具体科目 课时/周
必修课 语言1 1 汉语 5
语言2 1 英语 5
数学 1 数学 5
体育 1 3
选修课
(五大类)
人文 5选2 中国历史 4(每门2)
世界历史
政治经济学
人际交往心理
趣味中文
实验科学 9选3 高一数学提高 6(每门2)
高二数学提高
高一物理提高
高一化学提高
计算机设计
科学与环境
地理与天文
生命科学
人体生理与医学初步
艺术 3选1 绘画 2(每门2)
音乐欣赏
钢琴
外语 7选1 英语阅读理解 2(每门2)
英语听说
外教SAT辅导
外教英语
外教日文写作
基础日语
日语入门
HSK与中文写作 4选1 HSK初级考试 2(每门2)
HSK中级考试
HSK高级考试
中文写作
班会 1
总课时/周 35


考 勤 与 升 留 级 制 度
一、考勤制度
  • 1. 凡列入课表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均属考勤范围之内。
  • 2. 学生因事不能到校,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情况特殊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 3. 病假需出具医院或学校卫生室的证明,也可凭学生的病史记载或家长出具的病假证明。
  • 4.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校或不到校者,所缺课程均作旷课处理。
  • 5. 上课迟到累计三次计一次旷课,旷课次数达到全部课程三分之一课时数及以上者,即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 6. 学校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公示,对违纪多次而不知改正者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累计三次,作退学处理。)
  • 7. 一学期内因病假、事假所缺课时数达到学期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或以上者,即不得参加期末考试。(特殊情况需经国际部主任批准。)
  • 8. 学生病假、事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班主任必须向教导处报告,由教导处登记备案。

  • 二、升留级制度
  • 1.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需要参加补考。
  • 2. 主科学年总评不及格者,补考成绩决定其升留级。补考时间在下学期开学初。副科没有补考。
  • 3. 补考后主科两门不及格;或主科一门,副科两门不及格,予以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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